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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责编”要负起责任来

快语
2001-03-29 来源:光明日报 吴小如 我有话说

北方有一家在国内外颇有影响的文学性杂志,每期都有名家大作,是我很喜欢读的刊物之一。这家杂志在编排上有一特点,即每篇文章末尾都署上责编的姓名。这表示无论对作者还是对读者都负责;除作者文责自负外,责编至少负有技术处理上的责任。遗憾的是,在阅读过程中往往发现某些文章总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,大抵每一期都在所难免。这是目前一般报刊的通病,不能只怪这一本刊物。但我们既对这家刊物寄以厚望,便希望它能做到尽量完善。文章里出现错误作者固然有责任,但如果责编把关严格,我想这些错误总会避免或减少到最低程度。这里姑就2001年第一期的这本杂志中几篇文章各举一个不同情况的例子。

先从小处说起,即错别字。我们通常说一位作家文章写得老练周到,每用“老到”一词,如说“文笔老到”。早些时候在《中华读书报》上看到一篇读者来信说贾平凹文章写得好,标题竟用了“老道”字样,不禁小小吃惊。这一次在这本杂志中读到一篇评论李国文文风的文章,有“沧桑老道,但绝不做德高望重状”之句。我想,这也是把“老到”误写作“老道”了。“老道”者,俗称道士之谓;如指写文章或办事能力(如说“办事很老到”),是绝对不能写成“老道”的。

其次说用词不当。现在有些人写文章每好望文生义,如“差强人意”这一成语,本是褒义,只因有个“差”字,人们便误用作贬义,认为是不如人意的意思。而“滥觞”是古汉语中一个词,本作起源或“发源地”解。不能因为有个“滥”字,便认为与“乱砍滥伐”、“泛滥成灾”的“滥”同义。我在1997年,曾写过一篇题为《“滥觞”及其它》的小文(后收入拙著《莎斋笔记》),即因《文学报》上有文章批评纪实小说粗制滥造而用了“滥觞”一词而指出其误用。现在读这本杂志上一篇谈文坛不正之风的文章,有一句话批评某些掌文权者“私下滥觞”,显然指滥用职权,亦属误用。希望作者们在用“滥觞”一词时先翻一下辞典,便不会再出错了(“滥觞”一语出典请参看郭璞《江赋》及该篇《文选》李善注)。

最后谈谈有关史实的硬伤。这本刊物有一篇文章谈到苏东坡,说他在北宋“一生经历仁宗、神宗、哲宗、徽宗、钦宗五朝”,显然属于硬伤。今按苏东坡生于1037年初(宋仁宗景三年十二月),卒于1101年(徽宗建中靖国元年七月),根本没有活到宋钦宗即位的年代。但“经历五朝”却是事实。盖仁宗与神宗之间还有一个皇帝宋英宗(赵曙),被该文作者漏掉了。

苏东坡毕竟是古人。如果是当代著名作家,在谈到他与人交往时,其生卒年月就不应该有舛误了。《报刊文摘》在2001年3月8日第3版曾从《家庭》第3期上摘发一篇报道新华社战地记者唐师曾和他的妻子王淳华的文章,文中提到1999年9月8日唐师曾发病之后,“有一天,王淳华陪丈夫去看望北京医院疗养的……萧乾”;“几天后,唐师曾再去北京医院,向萧乾讨教”,然后于2000年5月,“王淳华随着丈夫来到巴格达”。从时间上看,这两次去北京医院看望萧乾先生的日期,应在1999年9月8日以后,2000年5月以前。而事实上,萧乾先生早于1999年2月11日下午六时许病逝于北京医院。在此之后,任何人也无法再见到萧乾先生了。因此,如果我们相信唐氏夫妇确曾探望过萧乾,那么在日期上必有舛误。从这篇采访报告的内容看,其叙述的时间顺序是很清楚的,如果时间无误,则事实便肯定是子虚乌有的了。反正这里存在着严重硬伤,根本无法做出合理的解释。

综上所述,我以为文章的作者应负主要责任,但出现这样那样的错误,责编实亦难辞其咎。既称“责编”,就不能仅仅挂个名,而应把责任一负到底。错别字也好,词语误用也好,史实出现硬伤也好,都同时体现了作者和责编的水平与责任心。

2001年3月写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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